我国的环保产业是伴随着环境保护事业的推进而逐步发展起来的,其发展历程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四个阶段:
1、萌芽阶段(上世纪60年代中-1973年)
上世纪60年代中后期,我国在北方重工业城市设立三废治理办公室,开展了三废治理工作。这一时期,以重点工业领域为主,主要引入国外环保设备,软化水,同时开展小批量试制,水处理,尚未有环境保护的概念,环保产业自然也不存在。尽管如此,锅炉软水,环保设备在生产过程中又是客观存在的,并在治理三废的过程中确实发挥了作用。
阶段特点:开始研制污染控制控制设备,环保产业尚在孕育过程中。
2、初步发展阶段(1973-1989年)
1973年第一次全国环境会议确定了环保32字方针,标志中国环境保工作事业起步,环保产业也由此诞生。1979年《环境保护法(试行)》确定了环境保护的基本方针和谁污染,谁治理的政策,从立法角度进行环境保护,增加了环保产业发展的推动力。1983年底召开的第二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将环境保护作为中国的一项基本国策。此外,以《环境保护法》为代表的法律法规政策体系初步建立,为环保产业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制度基础。在相关环保政策的引导下,环保产业市场逐步建立并获得发展,1988年,我国环保产业年产值38亿元,实现利润8.3亿元。
阶段特点:环保产业处于自发、无序状态,产业市场狭小、技术落后,产品集中在三废末端治理;通过政府强制性手段建立的环保产业市场,迫于政府命令而被动地发展。
3、稳步发展阶段(1990-2000年)
1992年第一次全国环境保护产业工作会议召开,确定了中国环保产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和基本方向。1996年《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提出,大力推进一控双达标等工作。为适应环境保护新形势要求,国家对部分环保法律法规进行修订,并出台了多项环境法律法规和环境标准。此外,国家加大了对环境污染治理的投资力度,我国环保产业发展驶入快车道。到2000年,我国环保产业年销售收入1689.9亿元,利润166.7亿元,比1988年分别增长了约43.5倍和19.1倍,产业规模显著壮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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