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环保厅关于合肥热电集团2×350MW热电联产机组改扩建工程(批准)
新建2台350MW抽凝式燃煤热电机组,配2台1150t/h超临界煤粉炉,同步建设1座煤仓、1座灰库、2座钢板灰仓(备用)、2座渣仓、临时周转渣场,以及脱硫、脱硝、除尘系统、废水处理、固废处理处置和噪声防治等环保工程。锅炉烟气采用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纯水,脱硫效率不低于98%;采用低氮燃烧技术+SCR法脱硝,还原剂为尿素,脱硝效率不低于80%;采用超净电袋除尘,除尘效率不低于99.97%,预留湿式电除尘位置;除尘、脱硫和脱硝对汞的协同脱除率不低于75%,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10mg/m3、35mg/m3、50mg/m3;根据不同水质进行分类处理,生产废水经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市政污水处理厂处理,优先采用低噪声、低振动设备;优化厂区平面布置,合理布设高噪声设备。优先采用低噪声、低振动设备;优化厂区平面布置,合理布设高噪声设备。
上海申能奉贤热电一期工程(批准)
项目拟建设2×400兆瓦级(F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联产机组,联合循环机组大发电功率为458.4+466.7兆瓦,额定工况发电功率为420.7+430.1兆瓦,年供热量571万吉焦耳,热电比0.34,采用天然气作为燃料。污泥浓缩排水排入含泥废水回用水池,余热锅炉排污水排入冷却塔水池回用,锅炉补给水再生废水、燃机清洗废水、膜清洗废水、锅炉酸洗废水集中处理,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烟气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及烟尘排放浓度达到《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表2限值,设置烟气在线监测装置并联网,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合理布局,采用隔声罩、隔振垫、消声器、柔性连接等措施以降低噪声源强。
广西崇左红狮水泥窑协同处置10万吨/年工业废物项目(批准)
本项目依托崇左红狮水泥有限公司已建的一条4500t/d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协同处置工业危险废物,水处理,年处置量为10万t。水泥窑焚烧危险废物废气通过水泥窑高温碱性环境、现有的SNCR脱硝系统、余热发电锅炉或增湿管等降温措施、电袋复合收尘除尘后,后经155m烟囱高空排放。项目危废储存地坑中的渗滤液伴随工业废物一同进入水泥回转窑进行焚烧处理,不外排。选用加工精度高,运行噪声低的设备;对因设备运行时振动产生的噪声,设计时要对基础采取隔振及减振措施;依托工程配备窑灰返窑装置,将窑灰返回生料入窑系统,不外排。
江苏上海大众汽车有限公司仪征分公司年产30万辆乘用车项目(批准)
本项目生产工况22小时/天,生产340天,产能44.88万辆/年,建设相关工业废水处理、废气处理、危险废物等相关危险废物。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质处理、一水多用”原则建设厂内给排水系统。本项目磷化废水经磷化废水处理装置处理后,进入厂内污水处理站进行预处理。其中,一类污染物(含镍)须在车间(或生产设施)排放口处理,本项目不得自建锅炉,涂装车间烘干工序使用天然气。确保各类工艺废气的处理效率等达要求,VOCS排放参照执行天津市《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须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并合理布局,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必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
河南博奥皮业80万标张制革生产线搬迁升级改造项目(批准)
河南博奥皮业有限公司80万标张制革生产线搬迁升级改造项目,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项目废气经处理后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要求;污水处理站等单元产生的恶臭气体,经收集处理后排放,项目鞣制等工段产生的含铬废水单独收集,经处理后回用,不外排。其他废水经处理后,排入项城市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一般固废厂内临时贮存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要求。危险废物厂内临时贮存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规定进行建设,设置全密闭的危废贮存间,避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安装在线监测设施,净水,并与环保部门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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