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浦阳江的水,曾经一度呈现出绿色、黄色、黑色,甚至粉色和乳白色,水处理,不能饮用、不能洗涤、不能灌溉、甚至不能触碰,纯水,几乎丧失了水的所有功能。面对触目惊心的水污染状况,当地政府拿出壮士断腕的勇气, 2015年共实施“五水共治”项目30个,使全县流域水质得到彻底改善。
浦江水污染治理只是全国水污染治理的一个缩影。这一年,随着新环保法的实施、国务院发布《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目标。其中,综合营养状态指数从2007年的62.3下降到56.1,由中度改善为轻度;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磷等3项考核指标较2007年分别下降11.1%、83.5%和41.6%;参考指标总氮较2007年下降35.6%;流域65个重点断面水质达标率约60%,高于55%的国家规划目标。
“水十条”出台的238项细则,基本上涵盖了现阶段我国主要的水环境问题,为太湖治理走出当前的困局提供了重要的指引和政策依据。这一年,太湖流域严格执行新环保法、《水法》、“水十条”、《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等,实行严格的水环境、水资源管理制度,切实强化执法监管,取得水污染治理的较大成效。
在“十三五”期间,太湖流域勾画的前景是:以水质改善为核心,以氮磷控制为重点,以小流域整治为载体,把太湖富营养化稳定在轻度,蓝藻发生的频率和强度明显减少。到2020年,太湖流域实现两个持续:水质持续改善,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到2030年,太湖水生态环境进一步恢复,太湖碧波美景重现江南大地。
坚定信念,黑臭水体治理迎难而上
黑臭水体的治理被认为是“水十条”中难度大的任务,困难在于污水收集系统不完善、生态水量缺乏、水体的生态空间被挤占严重、底泥释放的负面影响长期存在等。
2015年4月,“水十条”对城市消除黑臭水体定下时间表,“到2020年,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控制在10%以内;到2030年,全国七大重点流域水质优良比例总体达到75%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总体得到消除”。并且,还规定了黑臭水体名称、责任人及达标期限等,均要向社会公布,确保公众知情和认可。这意味着我国的水环境品质改善重点不再局限于大江大河,而更加关注公众的诉求。
从各省市的治理工作和进展看,目前,江苏、浙江、天津等地均已提出2015年或2017年消除黑臭的目标。四川、福建和北京等地已经对外公开了落实“水十条”的工作方案,对消灭黑臭水体进行了细化。
《<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四川省工作方案》提出:到2020年,各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均控制在10%以内;2017年底前,成都市基本消除黑臭水体,2020年底前,四川其他市完成黑臭水体治理目标。
《福建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要求,厦门要在2015年底前完成水体排查,软水,公布黑臭水体名称、责任人及达标期限。厦门市建成区要于2017年底前基本消除黑臭水体。
《北京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则要求,自2016年起,每半年向社会公布黑臭水体治理情况。2017年底前,实现河面无大面积漂浮物,河岸无垃圾,无违法排污口,基本消除中心城和新城的建成区的黑臭水体。
家住北京的王先生是一名水环境规划研究者,每天上下班都要经过家旁边的清河,一直遗憾这条河流的水质之差。他告诉记者,“水十条”出台后,《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出台了,《黑臭水体治理技术政策》也在2015年9月广泛征求意见。他发现清河沿岸截污工程正在实施,临时性的污水处理设施已在运行,对此充满期待。
2016年,环境保护部将系统谋划“十三五”总量控制工作总体布局,深入推进治污减排,实施减排重大工程,持续降低污染物排放总量;继续以改善水环境品质为核心,强化源头控制,水陆统筹、河海兼顾,全面推动各项水质目标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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