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你厅《关于征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收悉,现将相关反馈意见函复如下:
一、工作目标中城市建成区达标面积的确定建议能考虑新疆内陆干旱区特点,提供全区年降雨量在100mm以上的设市城市建成区名单,恒压供水,水处理,锅炉软水,以明确工作范围,并初步筛选确定优先开展试点的城市名单。
二、建议实施意见中的工作内容与《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污染防治行动方案》中的相关内容衔接,以强化城镇生活污染治理成效、积极保护城市生态空间、改善城市河段水体水环境品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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