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地下水污染再度引起公众关注。在国土资源部发布年度公报之前,4月5日,水利部发布《地下水动态月报》(2016年1月)。因公布地下水水质“IV类水占32.9%、V类水占 47.3%”,而后被一些媒体误读为“我国超八成地下水不能饮用”,并一度成为舆论关注。
根据公报,地下水监测点分布在全国202个地市级行政区。除极差外,水质呈较差级的监测点有2174个,净水,占42.5%;水质呈较好级的监测点有236个,占4.6%;水质呈良好级的监测点1278个,占25.0%;水质呈优良级的监测点466个,占监测点总数的9.1%。
公报解释了超标水质的具体成分:“其中主要超标组分为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铁、锰、“三氮”(亚硝酸盐 氮、硝酸盐氮和铵氮)、氟化物、硫酸盐等,个别监测点水质存在砷、铅、六价 铬、镉等重(类)金属超标现象。”
其中,重金属在水中不能被分解,纯水,人饮用后可能会引起头痛、头晕、失眠等症状。重金属的主要污染主要来源是工业污染。
另外,与上年度比较:水质综合变化呈稳定趋势的监测点有2837个,占监测点总数的62.3%;呈变好趋势的占17.5%;呈变差趋势的占20.2%。
《2015中国国土资源公报》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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