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中明确表示,到2020年,全省河流水质优良比例要达到51.2%,地级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控制在10%以内,集中饮用水源地水质优良比例要达到96.2%,地下水品质极差比例控制在28.3%以内,净水,近海水质优良比例不下降,辽河凌河保护区水生态系统功能显著恢复,生态环境品质明显改善。
据了解,全省共有61条黑臭水体(总长度294.01公里)纳入“工作方案”治理范围,对于这些水体,各市将逐条制定整治计划,水处理,建立档案清单,向社会公布治理责任单位和达标期限。通过“控源截污、清理垃圾、生态修复、美化景观、综合保洁”等综合治理措施,确保整治到位。
在城镇生活污染治理方面,辽宁省将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改造,确保到2017年底,恒压供水,全省城镇污水处理厂全部达到一级A类排放标准,88个重点镇全部具备污水收集与处理能力。同时,到2020年底,确保城市雨污分流比例达40%以上。
工业污染防治上,辽宁省将全面清查“十小”企业,依法淘汰落后产能。城市建成区内的钢铁、有色、造纸、印染、制药、化工等污染较重的企业,要有序实施搬迁改造或依法关闭。
原标题:辽宁61条黑臭水体将被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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