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外交学者》杂志网站4月26日文章:中国能从爱河事件中学到什么?
去年常州外国语中学的新校区通过了环境评估,其校址被认为符合国家标准,并于去年9月开始投入使用。然而到了12月,许多学生却纷纷病倒了,家长们向学校提交了一系列体检报告。根据CCTV的调查,641名接受体检的学生中有493名被查出了各种疾病,其中包括皮肤问题、白细胞数目异常,甚至还有白血病,而学校工作人员却否认出现了白血病的案例。
调查显示,学校所在地已遭到一系列有毒物质的污染,这些有毒物质与杀虫剂等其他化学物质的生产有关。据调查,2012年的地下水样本中氯苯含量超过法定标准94000多倍,氯苯是一种会损伤肾、肝及神经系统的化学物质。江苏常隆化工有限公司是一家杀虫剂生产厂,一名曾在这里工作的工人告诉记者,在该厂于2010年搬迁之前,曾公然藐视环保法律,将数量不明的未处理化学废料就地掩埋。
爱河事件推动变革产生
清楚爱河事件的人,会对这次常州事件有种诡异的熟悉感,两者都是工业污染危险性的象征。1953年,一片由运河改建的垃圾场被以一美元的价格出售给纽约尼亚加拉瀑布城的教育委员会,而该垃圾场掩埋着超过22000桶密封的有毒废料。随后,这片区域建起了一间小学及配套居民区,在1978年反常的暴雨过后,这些存放废料的桶开始腐蚀,并向周围土壤和地下水中泄露有毒物质,树木大量死亡,居民纷纷出现皮疹和白细胞数目异常等症状,当地妇女的流产率和婴儿出现先天性缺陷的概率也异常升高。
美国在20世纪60、70年代通过了大量严格控制环境污染的法律,包括规范环境评估的《国家环境规划法》(NEPA),恒压供水,以及《清洁空气法》和《清洁水法案》等。事实上,仅仅在1978年爱河事件迅速激化、并吸引全国关注的两年前,美国联邦政府就通过了首部用来规范危害性废料排放的法律《资源保护和回收法》(RCRA)。但是直到爱河事件发酵之前,民众普遍的态度仍然是“眼不见,心不烦”,法律也缺乏相应条款来强制企业清理有毒垃圾场,或是确保公众都能了解到有毒化学废料的确切地址。
爱河事件暴露出美国刚刚成形的环保法律的致命缺陷,并迅速刺激联邦政府对此采取行动。到1979年,美国总统卡特发布了紧急状况声明,使得900多个受害家庭得到疏散及相应补偿。第二年,政府颁布了《综合环境治理法》(CERCLA,或“超级基金”),这是美国用来规范有毒物质的迅速及长期清理方式的首部法律。美国环境保护局的报告显示,到2014年为止,已有375处污染场所得到彻底清理。CERCLA还建立了一套责任机制来承担污染治理的费用。在法律出台五年之内,“超级基金”就募集到超过16亿美元,当政府无法确定为污染负责的对象时,这笔钱就会为治理污染区域提供资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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