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上海两地生态环境部门赴一

江苏、上海两地生态环境部门赴一体化示范区执委会调研

文章出处:作者:左玲玲

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构想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国家战略。建设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是实施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的先手棋和突破口。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8月20日在扎实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座谈会的重要讲话精神,协同推进示范区生态绿色建设,9月4日,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党组书记、厅长王天琦与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程鹏一同带队,赴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与一体化示范区执委会副主任张忠伟等进行座谈。

在执委会,与会人员观看了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建设宣传片。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执委会刘王瑞、生态规建组组长刘锋分别就一体化示范区大数据治理平台情况、生态环境领域工作情况作了详细介绍。

江苏、上海两地生态环境部门赴一体化示范区执委会调研

程鹏强调,示范区执委会成立以来,给沪苏浙交界地区生态绿色发展提供了很好的交流平台,要借助这个平台,充分集成提升两省一市生态环境领域的创新经验,共同打造极具显示度的生态绿色特色亮点,把示范区打造成生态优势转化新标杆和绿色创新发展新高地。

程鹏表示,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的建设,生态环境系统肩负着重大使命,各地要解放思想,进一步总结经验,形成具有示范区特色的创新制度和亮点工作。示范区范围的各个生态环境部门都要再努力再加劲,共抓区域大气综合治理,共推流域上下游综合治理,共促长江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共创区域生态环境共保联治新局面。

王天琦表示,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认识实施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要主动对接,围绕加强长三角生态环境共保联治,创新机制体制,完善制度建设,充分发挥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规划协调区谋划的优势;要系统研究谋划,提升协同共建水平,积极探索一体化示范区“生态友好型高质量发展”新模式,加快推动一体化示范区辐射效应。

就如何加速推进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建设,王天琦指出要既要交办又要交流,不断丰富工作交流方式、加大工作交流频次,将工作专题化,提升效率,形成良好的回馈机制,推进工作落实;既要推进又要推高,对事关全局的政策、机制等问题要及时提请长三角层面、国家层面研究,更高效率、更扎实有效地推动相关问题的解决;既要聚变又要裂变,立足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建设工程这一创新点,探索创新发展模式,打造长三角示范区品牌,创建制度创新成果,从长三角一体化区域内推广扩大到示范区外,寻求聚变裂变可能。

  会后,江苏、上海两地代表实地考察了元荡生态岸线贯通工程示范段,并详细了解工程建设进展情况。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上海市生态环境局、苏州市生态环境局、青浦区生态环境局、苏州市吴江区生态环境局相关同志参加调研。

  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示范区范围包括上海市青浦区、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面积约2300平方公里(含水域面积约350平方公里)。战略定位是生态优势转化新标杆,绿色创新发展新高地,一体化制度创新试验田,人与自然和谐宜居新典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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