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部六省安徽省先征收挥发性有机

中部六省安徽省先征收挥发性有机物排污费

文章出处:作者:李立
北极星节能环保网从安徽省物价局获悉,12月30日,为贯彻落实《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和《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要求,充分发挥经济手段促进治污减排的作用,反渗透,改善环境品质,根据国家和安徽省有关规定,省物价局会同省财政厅、省环保厅制定了安徽省石油化工、包装印刷等试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污费征收标准,即每污染当量1.20元,该标准从2015年四季度开始执行。据了解,安徽省在中部六省中先出台挥发性有机物排污费征收标准。

为鼓励企业主动减排,约束企业超标超量排放,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将实行差别化收费政策。对企业超标超量排放的,加倍征收排污费;对企业排放浓度值低于规定排放限值50%以上的,锅炉软水,供水,减半征收排污费。

西安迪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首页
  • 净水设备
  • 软水设备
  • 供水设备
  • 污水处理设备
  • 废水处理设备
  • 水环境治理
  • 水处理药剂
  • 水处理视频
  • 客户案例
  • 技术资讯
  • 设备答疑
  • 企业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