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落实矿山主体责任,强化生产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作。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进一步落实地质环境治理保证金制度,完善矿山地质环境分期治理方案的编制工作,供水,加强分期治理和验收工作,软水,推进矿山企业切实落实分期治理责任。
二是运用以往地质环境治理项目结余资金,加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作。由阿左旗国土资源局承担的“阿左旗巴彦浩特周边砂石矿区地质环境治理项目”总投资1435万元,已于2015年4月完成治理验收工作,现项目结余资金926万元。
三是借助“以奖代投”资金,拉动地方经费投入。2013~2015年自治区共下达阿拉善盟“以奖代投”资金784万元,安排地质环境治理项目4宗,拟设1宗。4个已安排项目均在实施中,软化水,预计2016年底前完成,并进行验收。
四是加大“三区两线”地质环境治理,改善重点区域的地质景观。该局预计2016年第一季度将完成《“三区两线”可视范围内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编制工作。《规划》编制完成后,根据实际情况今年拟选择2~3宗项目组织实施。
五是强化乌海周边矿区地质环境综合整治,改善空气环境品质。依托乌海市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多渠道筹措资金,对阿拉善经济开发区沟北地区地质环境进行治理。
原标题:阿拉善盟五措施加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
西安迪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