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软水,进一步规范火电厂烟气循环流化床脱硫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我部决定修订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火电厂烟气脱硫工程技术规范 烟气循环流化床法》(HJ/T 178-2005)。目前,标准编制单位已编制完成标准的征求意见稿。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规定,现将该标准征求意见稿和有关材料印送给你们,反渗透,请研究并提出书面意见,于2016年3月22日前反馈我部。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 范真真 段光明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115号
邮政编码:100035
电话:(010)66556216
传真:(010)66556213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6年2月17日
附:火电厂烟气脱硫工程技术规范 烟气循环流化床法(征求意见稿)全文
前 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 规范火电厂烟气循环流化床脱硫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 防治环境污染,锅炉软水,保护环境和人体健康,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火电厂烟气循环流化床脱硫工程的设计、 施工、 验收、 运行和维护等技术要求。
本标准为指导性标准。
本标准首次发布于2005年,本次为首次修订。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
---明确了中低硫煤的适用范围;
---根据《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调整了工艺技术要求;
---充实了运行与维护技术内容。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环境保护部20□□年□□月 □□日批准。
本标准自 20□□年□□月 □□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
火电厂烟气脱硫工程技术规范 烟气循环流化床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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