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江环保合作设立总规模30亿元

东江环保合作设立总规模30亿元产业并购基金

文章出处:作者:李立

北极星节能环保网讯:东江环保3月23日公告称,公司与中信国安(深圳)基金管理有限公、深圳市汇海远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于2016年3月22日签订《东江环保产业并购基金框架协议》,软水,合作设立东江环保产业并购基金,主要用于投资环保产业(包括但不限于水环境治理、固废治理、土壤环境生态修复、第三方环境服务)领域内的优质企业及资产。东江并购基金为契约型基金,软化水,由国安基金牵头设立,恒压供水,总规模30亿元人民币;其中东江并购基金第一期的规模为12亿元人民币。

以下为公告全文: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合作设立产业并购基金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签署的《框架协议》概述了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江环保”或“公司”)拟与中信国安(深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安基金”)、深圳市汇海远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海远方”)合作设立东江环保产业并购基金的主要条款。

2.本《框架协议》仅为各方就合作设立产业并购基金达成的初步意见,尚不具有终法律效力;本协议签署后,协议双方应积极沟通、商谈,尽早就本协议所涉内容达成终意见,并根据终意见协商、起草、商定正式的合作协议。

3. 本次为签署合作框架协议,公司将在签署正式协议时,根据《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关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加快环保及关联业务板块发展,扩大东江环保资产规模,提高行业竞争力,公司与国安基金、汇海远方经友好协商,于2016年3月22日签订《东江环保产业并购基金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合作设立东江环保产业并购基金(以下简称“东江并购基金”),主要用于投资环保产业(包括但不限于水环境治理、固废治理、土壤环境生态修复、第三方环境服务)领域内的优质企业及资产。本次为签署合作框架协议,公司将在签署正式协议时,根据《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签署合作框架协议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作方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中信国安(深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邓有斌 公司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

经营范围: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投资兴办实业;投资管理、投资咨询;受托资产管理;

股东:中信国安(北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国安基金及其股东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或相关利益安排,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相关利益安排,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参与设立投资基金的投资人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西安迪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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