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事项简述:江西省赣州市城市管理局与赣州虔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赣州虔清公司”)于2016年5月20日在赣州市签署了《赣州市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项目特许经营协议》,赣州市城市管理局授予赣州虔清公司具体负责赣州市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项目特许经营许可业务。本公告所述事项为前述特许经营协议签署具体内容。
2、本项特许经营协议的重大风险及重大不确定性:本公告所述特许经营协议的履行需要较长的期限,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国家法律法规的变化、不可抗力因素以及协议双方情况的变化都将影响协议的履行,公司特作相关风险提示。
3、本项特许经营协议履行对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本公告所述特许经营协议签署后,尚需进行项目前期相关行政审批手续,软水,项目将在行政审批手续完成后开工建设,本项协议执行对公司2016年度经营业绩不会构成重大影响。
4、特许经营协议涉及的后续事项:本公告所述特许协议的项目将由公司全资子公司赣州虔清公司负责实施,公司将依据本公告所涉及项目进展及协议履行情况及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启迪桑德”)于2016年1月13日收到招标单位江西省赣州市城市管理局(以下简称“赣州市城管局”)发出的《中标通知书》,确认公司为赣州市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项目的中标单位(详见公司于2016年1月15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项目中标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03)。
2016年5月20日,赣州虔清公司与赣州市城管局在赣州市签署了《赣州市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项目特许经营协议》(以下简称“特许协议”),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赣州市城管局授予赣州虔清公司项目特许经营权,在特许经营期限内赣州虔清公司拥有投资、建设、运营和维护赣州市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项目及获取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理政府补贴的权利,特许经营权期限自特许经营协议签订之日起二十七年(含建设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的基本情况
赣州市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项目为利用先进餐厨废弃物处理技术建设赣州市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项目设施,软水,以提高区域餐厨废弃物处理水平。该项目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与规范的要求实施城市餐厨废弃物处理,服务范围包括赣州市两区章贡区、开发区,主要工艺路线为“预处理+湿解+油水分离+生物柴油精炼+厌氧消化+沼气综合利用技术”,项目同时包括经同意的其他范围内的餐厨废弃物(含地沟油)的收运、处理。项目建设地点为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沙河镇,软水,运营规模为200吨/日,总投资预计10,318.44万元。
赣州市城管局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启迪桑德作为赣州市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维护的承担人(详见公司2016-003号公告),并由公司在赣州市以自有资金投资成立的全资子公司赣州虔清公司注负责该项目的投资、建设及后续运营维护事宜,预计该项目公司内部收益率不低于 8%。
注:启迪桑德于2016年2月 15日召开总经理专项办公会议,决定由公司出资设立赣州虔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详见公司2016年3月31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深交所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及股权收购事项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16-026])。
二、特许协议双方基本情况介绍
1、甲方:赣州市城市管理局;
局长:魏国寿;
法定地址:赣州市章贡区八一四大道89号;
主营业务:政府机构,无主营业务。
2、乙方:赣州虔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召建;
注册地址: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八一四大道89号沙河垃圾填埋场管理中心大楼303室;
注册资本:3,500万元
经营范围: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餐厨废弃物生物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市政基础设施的建设、运营、维护、技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3、近三个会计年度与上市公司发生的购销金额:近三年会计年度公司未与本特许协议签署甲方发生交易事项。
4、履约能力分析:赣州市城市管理局为政府机构,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
5、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其不存在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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