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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关注】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成本效益分析
全国各省发改、能源、经信、环保系统800人开会 煤电超低排放再加压!
为进一步降低燃煤电厂污染物排放量,2015年12月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全国燃煤电厂实施超低排放。为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印发了《全面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工作方案》,具体指导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工作。相关研究和实践表明,推进燃煤电厂超低排放还存在若干问题,需要尽快研究,找到解决办法,以使其有序推进。
燃煤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情况
截至2014年底,全国全口径发电装机容量13.7亿千瓦,比2005年增长1.6倍。其中,纯水,火电9.24亿千瓦,比2005年增长1.4倍。2014年,全国全口径发电量5.6万亿千瓦时,比2005年增长1.2倍。其中,火电4.23万亿千瓦时,比2005年增长1.1倍。2014年,煤电装机占火电装机的90.4%,煤电发电量占火电发电量的93.5%。
“十一五”以来,电力常规大气污染物排放相继达到峰值。尤其是2014年,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快速下降,实现了“十一五”以来的大降幅。其中,电力烟尘排放量由1979年左右的峰值(年排放量约600万吨)降至2014年的98万吨,单位火电发电量烟尘排放量0.23g/kWh;煤电烟气脱硫装机比重由2005年的14%提高到2014年的91.4%,电力二氧化硫排放量由2006年的峰值(年排放量约1350万吨)降至2014年的620万吨,反渗透,与1995年的排放量相当,单位火电发电量二氧化硫排放量1.47g/kWh;煤电烟气脱硝比重快速提高至2014年的82.7%,电力氮氧化物排放由2011年的峰值(年排放量约1000万吨)降至2014年的620万吨,单位火电发电量氮氧化物排放量1.47g/kWh(注:上述数据来自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环境保护部环境统计的2014年火电排放相关数据如下:烟粉尘236万吨、二氧化硫683万吨、氮氧化物783万吨)。1980年~2014年中国电力污染物排放情况如下图所示。
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技术、经济和环境效益分析
自2014年多家燃煤电厂实现超低排放以来,已有几千万千瓦的机组宣称实现超低排放。按照《全面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工作方案》要求,如30万千瓦及以上机组全部实现超低排放,则改造规模达到7亿千瓦以上(不考虑2015年以来的新建机组)。
为此,笔者从环境、经济、技术等方面对超低排放效果进行简要分析。
首先,从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控制技术上分析。
从实现超低排放的燃煤电厂来看,反渗透,采用的超低排放技术或措施主要分为以下3类:一是对已有技术和设备的潜力进行挖掘、辅机改造、系统优化,如对脱硫除雾器、电除尘器电源和电极进行改造;二是设备扩容,增大裕度或者是将原来过小的裕度恢复正常,如增加脱硫塔或其喷淋层、增加脱硝催化剂层数、增加湿式电除尘器等;三是采用热值高、灰分低、硫分低的优质煤,如很多的电厂未对脱硫设施进行改造仍能实现二氧化硫超低排放,多是由于近年来煤炭市场向好、煤质趋好等前端利好因素的贡献。总的来看,上述超低排放技术措施仍主要采用电除尘器、布袋(电袋除尘器)、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技术、选择性催化还原技术等,基本上没有创新性、革命性技术的出现。此外,从2014年以来已经实现超低排放的电厂看,多是燃煤条件好、基础条件比较充分(如场地和机组改造相对容易等)的电厂,后期超低改造的机组难度将越来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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